一、決策依據
為預防未成年學生溺水事故,切實增強預防未成年學生溺水工作管理成效,保障學生生命安全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》《山東省學校安全條例》《〈山東省學校安全條例〉實施細則》《山東省預防非生產類傷亡事故重點任務工作方案》《濟寧市預防未成年學生溺水工作辦法(試行)》等法律法規、政策文件及省委省政府、市委市政府關于預防未成年學生溺水工作的決策部署,制定本方案。
二、指導思想
堅持以人為本、生命至上,切實增強預防各類溺水傷亡事故發生工作的責任感,積極采取有效措施,建立聯防聯控工作機制,按照分級負責制全面落實監管責任,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,維護家庭幸福和社會穩定,實現“平安魯城”目標。
三、主要目標
堅持宣傳教育全覆蓋,警示標志全覆蓋,隱患排查全覆蓋,監管監控全覆蓋,全方位構筑縱向到底、橫向到邊的安全網,實現“零溺水”目標。堅持全面防控,強化工作措施,做到重點時段有人看守,重點水域有警示標志,重點人群有人監護或代理監管,堅決遏制各類溺水傷亡事故的發生。
四、工作內容
1.管理區、城市社區、經濟合作社:要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,大力營造防溺水工作的宣傳氛圍;有重點水域的社區、合作社建立應急分隊,配備必需設備,確保危急時刻能及時應對,有效處置;建立轄區內所有水域登記、巡查制度,對重點水域進行地毯式摸排;將轄區內所有危險水域都設立醒目的警示標識,重點水域、溝塘等要明確安全員,責任到人,分片負責;開展青少年兒童安全教育家訪,突出抓好學生脫離學校教育、留守兒童遠離父母等監管薄弱環節,落實監管責任,建立假期安全對接機制。
2.中心中學:及時召開全體教師會議,全面部署預防溺水工作,認真排查安全教育方面存在的問題和漏洞,落實防范措施,增強防范責任。主動協同有關部門開展以防溺水為重點的安全宣傳教育;一是通過掛橫幅、書寫標語,利用板報、班會課對學生進行預防溺水安全教育;二是發放“關于加強學生安全教育致家長的一封信”;三是認真開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動;四是充分發揮學生干部的作用,做好對學生私自結伴去游泳苗頭的預防和勸阻,并及時報告班主任或學校。加強家校溝通和聯系,組織教職工對學生進行家訪,對學生及家長再進行一次防溺水宣傳教育;做好各學校假期值班工作,完善信息報送制度。
3.應急辦:負責加強應急值守工作,建立信息共享、救援聯動機制,及時調度救援力量,配合做好應急救援工作,對接到的溺亡事件信息,及時報送專班及相關領導同志。應急辦聯合中心中學、水利站、派出所組成專班,深入開展重點水域在極端氣候條件下的現場監督檢查行動,在重點時期組織對社區、合作社開展督導檢查。
4.水利站:摸排、掌握街道水域信息,建立臺賬;及時收集氣象水文部門雨情、水情,及時發布相關信息;加強水庫及庫區的安全管理與安全設施建設,督促社區、合作社在水域周邊設置安全隔離帶、防護欄等,通過“人防+技防+物防”疊加互補的方式,確保對重點水域岸線的全覆蓋。
5.衛生院:及時組織對溺水事故的救援,配合學校做好預防溺水教育工作,幫助學生學習和掌握正確的救人自救常識。
6.派出所:緊盯學生涉水活動的重點時段、重點部位,針對性強化動態巡查管控,加大重點水域岸線巡護力度,常態化開展專業培訓演練,切實提升水上救援反應能力與施救水平。研究制定事故穩妥處置預案,及時組織對溺水事故的救援,調查事故原因,鑒定事故性質,處置或協助處置事故善后工作。
7.宣傳辦:做好預防未成年學生溺水的報道,宣傳“野泳”溺水危害及相關自救知識,提醒監護人關注孩子生命安全,營造全街道共同關心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良好氛圍。